黔东南州排第三11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

2023/2/11 来源:不详

近日,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年1-11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,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排名第3,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排名第23位,铜仁市排名第29位。

根据通报,1-11月,柳州、嘉峪关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、桂林、河池、贺州、百色、丽水、来宾、张掖、金昌、吐鲁番、梧州、乌鲁木齐、崇左、贵港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、肇庆、永州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、衢州、昌吉回族自治州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、张家界、南宁、怀化、攀枝花、昭通、铜仁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(从第1名至第30名)。

乌兰察布、赤峰、临汾、吕梁、五家渠、商丘、开封、邢台、长春、宿州、沧州、白城、盘锦、绥化、濮阳、淮北、沈阳、徐州、蚌埠、新乡、鹤壁、铜川、滨州、亳州、天津、连云港、菏泽、宿迁、廊坊、大庆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(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)。

据悉,年1-11月,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3.6%,同比上升1.7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.0%,同比下降0.8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。

1-11月,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、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85.8%,同比上升1.8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.8%,同比下降0.9个百分点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、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。

其中,长江流域、西北和西南诸河、浙闽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;辽河、黄河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;松花江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。
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王奇

编辑章虹

编审张传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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